作者:鳥秋嚶鳴 ·

《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应该删改(除)

楼主 鳥秋嚶鳴 ·
鳥
等级 1 · 初来乍到
  • 29 九月

《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和香港🇭🇰的基本法等一样已经不具有现实意义,是过时的东西,早已是历史文件了。应该予以删改(除)。

日本作为“和平国家”坚持“专守防卫政策”,日本接受《联合国宪章》全部内容为前提,加入联合国。战后日本坚持“和平国家”和“无核三原则”的理念,成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的重要力量,守护世界和平稳定,
呼吁删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符合现有的国际标准。

新的纳粹、新的军国主义国家正在崛起,看看和平年代各国军费的年增长率就知道哪几个国家对世界和平威胁最大

反观西边的国家连宪法都随意改了,还有什么不能改的?

1楼 斯文的地主 ·
斯
等级 1 · 初来乍到
  • 29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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